(一)项目概况 1. 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 2. 本项目地点: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 3. 服务项目:考古工作站(队)安保服务。 4. 服务范围:执勤、秩序维护、中控值机、巡检、应急等,确保项目院区、文物库房和考古工地安全。 (二)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服务内容 (1)负责项目区域执勤、巡查、秩序维护、安检等,确保考古工作站(队)院区、文物库房和考古工地安全。 (2)负责项目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维护项目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事件、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4)负责对项目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位置加强巡查保护。 2. 工作要求 保安员岗位实行小时轮班制度,中标人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人员配置。 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中标人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人员配置 1. 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 ★本项目须派驻保安员岗位不少于147人,指定1名负责人。具体岗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配置。 2. 人员素质要求 (1)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提供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年龄在18周至40周岁(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有三年以上安保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持有《保安管理师资格证》。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