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 | 所属地区 | 类型 | 技术装备 | |
内容 |
近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修订形成。 《意见》将“首台(套)装备”概念扩大到“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首批次新材料指的是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产品。针对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扩大支持数量,支持企业和保险公司自主协商延长保险期限。 根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重点支持保险保障十四类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洁高效发电装备、超(特)高压输变电装备、大型石油石化及煤化工成套装备、大型冶金矿山装备及港口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大型施工机械、新型轻工机械、民用航空装备、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成形加工装备、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根据《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重点支持保险保障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三大类新材料产品。其中,先进基础材料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其他材料五类;关键战略材料包括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生物医用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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